飲用水暨水質檢驗管理計畫

臺東縣瑞豐國民小學飲用水暨水質檢驗管理計畫

壹、依據:

一、教育部「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」辦理。二、總務年度工作計畫辦理。

貳、目的:

一、落實飲用水維檢制度,維護飲用水良好品質。二、加強飲用水管理維護,確保飲用水使用安全。

三、建立正確使用飲水設備及維護保養,提供既安全又衛生的飲用。參、實施辦法:

一、各項飲用水設施之管理維護列入年度校務計畫及行事曆確實辦理。二、管理及維護事項:

(一)水塔每六個月,飲水機每月至少各清潔一次,本項清潔工作委請廠商處理。

(二)飲水機濾心每三個月更換一次,必要時得視檢驗情形增加更換次數。

(三)飲水機外觀清潔列入各該清潔區學生負責。

(四)飲水設備若有故障隨時修理,以充分供應衛生飲水。

(五)飲水機處理後飲用水每三個月至少送驗一次,必要時得視檢驗情形增加檢驗次數。

(六)飲水設備由總務處不定期派員巡察。

(七)各飲水設備設置維修巡察表,由維修、巡察人員簽名。

(八)每季將飲用水檢驗情形檢核表及飲用水設備檢核表留存備查。

 

三、管理內容:

         

工 作 重

負責人員

工作時間

備註

依規定張貼標示

張貼維護記錄、檢驗結

果於飲水機旁。

總務處

定期更新

水塔

  1. 定期檢視維護。
  2. 每半年定期清洗。

外 聘

定期維護

寒、暑假

飲水機維護

  1. 飲水機機體表面及周圍環境清潔。
  2. 更換飲水機濾材、功能測試及保養。
  3. 水電之故障處理及排

除。

總務處

定期維護

水質檢驗

每季排定一台飲水機水

質送檢

總務處

定期檢驗

水質檢驗不合格處

  1. 立即公告禁止飲用。
  2. 進行設備維修工作。
  3. 前項設備維修工作完成後,應再進行水質複驗,其已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者,始得再供飲

用。

總務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