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東縣瑞豐國民小學飲用水暨水質檢驗管理計畫
一、教育部「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」辦理。二、總務年度工作計畫辦理。
一、落實飲用水維檢制度,維護飲用水良好品質。二、加強飲用水管理維護,確保飲用水使用安全。
三、建立正確使用飲水設備及維護保養,提供既安全又衛生的飲用。參、實施辦法:
一、各項飲用水設施之管理維護列入年度校務計畫及行事曆確實辦理。二、管理及維護事項:
(一)水塔每六個月,飲水機每月至少各清潔一次,本項清潔工作委請廠商處理。
(二)飲水機濾心每三個月更換一次,必要時得視檢驗情形增加更換次數。
(三)飲水機外觀清潔列入各該清潔區學生負責。
(四)飲水設備若有故障隨時修理,以充分供應衛生飲水。
(五)飲水機處理後飲用水每三個月至少送驗一次,必要時得視檢驗情形增加檢驗次數。
(六)飲水設備由總務處不定期派員巡察。
(七)各飲水設備設置維修巡察表,由維修、巡察人員簽名。
(八)每季將飲用水檢驗情形檢核表及飲用水設備檢核表留存備查。
三、管理內容:
項 次 |
項 目 |
工 作 重 點 |
負責人員 |
工作時間 |
備註 |
一 |
依規定張貼標示 |
張貼維護記錄、檢驗結 果於飲水機旁。 |
總務處 |
定期更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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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|
水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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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 聘 |
定期維護 寒、暑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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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|
飲水機維護 |
除。 |
總務處 |
定期維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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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|
水質檢驗 |
每季排定一台飲水機水 質送檢 |
總務處 |
定期檢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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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 |
水質檢驗不合格處理 |
用。 |
總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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